我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新《律师法》学习活动(图)
 
发表时间:2008-06-30
 
 

    6月6日上午,我院邀请了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原《中国律师》杂志总编缉刘桂明教授,在佛山市政府机关大礼堂作了一场题为“‘新法律、新挑战、新机遇’——新《律师法》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挑战与选择”的专题讲座。全市600多名检察干警、市中级法院和市司法局同志以及市律师协会的近百名律师共同听取讲座。
    新《律师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修订通过,并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此次《律师法》的修订,通过强化对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法庭辩论等权利的保障,扩大了律师的执业权利,给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公诉、监所等工作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挑战。为此,根据院党组安排和廖东明检察长的指示,我院组织举办了这次专题讲座,并就如何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律师法》,保障好律师依法执业,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水平作出了相关部署。
    刘桂明教授从《律师法》修改的历程及背景、《律师法》的修改给检察机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检察机关应如何看待和理解新《律师法》、如何用好新《律师法》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论述。讲座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可操作性,为加强检察工作,适应新律师法实施提供明确方向。
    专题讲座结束后,我院政治处杨炯主任要求全市检察干警加强对新《律师法》的学习,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的深入持续发展,为维护公平正义做出新的贡献。

 

 佛山检察机关新《律师法》专题讲座现场图片1   摄影 程明水 

 佛山检察机关新《律师法》专题讲座现场图片2   摄影 程明水 

刘桂明教授正在作题为“‘新法律、新挑战、新机遇’——新《律师法》给检察

工作带来的挑战与选择的专题讲座。摄影 程明水 

 会后,我院廖东明检察长和刘桂明教授就本讲座有关内容进行交流 摄影 程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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