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院与区建设局监察局共同推进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发表时间:2008-06-30
 
 
    近年来,三水区院积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0710月,该院与三水区建设局、监察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对三水区重点工程项目交易及施工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与区建设局、监察局加强沟通联系,落实工作措施,深化建设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他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沟通交流,协助建设部门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建设
    三水区建设局的工作职能范围广,既负责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也履行房屋管理、园林绿化的职责,还要承担区财政投资的市政工程的建设任务。今年年初,三水区院与区建设局组织召开座谈会,就建设部门如何预防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建设部门的预防工作要从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项目管理、建设资金使用等三个方面,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会后,三水区建设局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制定了一系列的廉政责任制度。局领导与中层干部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共修订和新增与违纪违规的责任追究、职务犯罪的责任连带相关的工作制度715
条。
   
二、开展针对性检查,推动区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全面开展
    今年以来,三水区院与区建设局、监察局及有关部门联合对该区的6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所检项目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水利、交通领域,检查范围包括已经完成招投标并开工项目的各标段,重点检查立项、用地、征地、招投标、报建等必经程序是否合法,呈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招标代理及负责勘察、测绘的其他中介机构有无异常表现,各标段负责人的到位情况,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设备建材的采购,监理职责的
履行情况,以及工程变更是否真实依规,廉政合同的落实遵守情况,预防机制的建设情况,建设(业主)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履行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廉洁自律等工作情况。
   
三、从招投标环节入手,综合运用检察职能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
    三水区院抓住建设工程招投标这个重要环节,综合运用预防调研、预防咨询、对策防范、检察建议等各项检察职能,促进检察监督、行政监察、行业监督及各种外部监管措施的整合,完善招投标的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通过与区建设局和发改、规划、国土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开展集体座谈、实地调研,认真分析研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一是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制度,抓好工作衔接和监督制约,促进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长效警示机制,引入参建单位评分制度,对建设工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三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保障经济发展与严肃执法之间的关系,加强协调沟通,加快建筑工程审批工作。四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相关中介组织的行业标准,强化行业自律和违法惩戒机制,建立有形建筑市场的依法准入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提高建设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据三水区院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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