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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沙头房管所原所长姚丽云先靠卖物业贪了一笔,后从华光公司捞取办证费用千余万元。佛山中院对姚丽云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姚丽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犯邓伟雄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姚丽云对死缓的判决没有上诉。
贪污罪:捞取办证费用逾千余万元
法院查明:1999年7月至2003年7月,姚丽云、邓伟雄在为佛山南海某实业公司、南海某有限公司、沙头李某商品房办理房产证时,收取办证方支付的56万多元的办证费后,采取不开取收据极少开收据或不给企业发票的手段,将其中的52万多元占为己有。1999年至2003年6月,邓伟雄在为南海市沙头某实业有限公司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利用上述手段将该公司支付的办证费13万多元占为己有。
1994年4月,姚丽云与南海市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老板冯明昌商议,将南海区房管局沙头房管所属下的物业——旅业部及其所带的空地转让给华光公司。从1997年1月至1999年4月,华光公司支付沙头房管所购房款共计人民币800多万元,姚丽云收取全部购房款后,只将其中的456万元交回沙头房管所及其所属南海市沙头房地产物资贸易公司入账,80万元用于为单位购买奥迪小轿车,从而侵吞了华光公司支付的房款270多万元。2001年至2003年8月,姚丽云与冯明昌商定办理房产证和他项权的办证费率,然后由姚丽云列出具体的收费金额。姚丽云合计收取华光公司办证费合计人民币1410多万元后,只将其中的约82万元拿回房管所入账,差额1328万元占为己有。
滥用职权罪:为华光公司办理了他项权证
2000年4月至2003年5月间,时任沙头房管所所长和副所长的姚丽云和邓伟雄经商议,在为华光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办理房地产证评估过程中,姚丽云、邓伟雄滥用职权,在证件不完备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作出房产评估,办理了他项权证,使华光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根据其评估房地产抵押获得中国工商银行南海支行等五家银行的贷款。其中姚丽云明知对方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建筑物,或只有建筑物没有国土土地使用证,或既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也没有建筑物的情况下,仍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擅自决定对其中196个房产做出评估并办理了他项权证,使华光公司根据其评估做房地产抵押获得五间银行的贷款,直至案发,华光公司尚有贷款156594万元、美元1500万元无法归还。邓伟雄为华光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147个房产做出评估,办理了他项权证,使华光公司根据其评估做房地产抵押获得五间银行的贷款,直至案发,华光公司尚有贷款146194万元、美元1500万元无法归还。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47万多元的存款来路不明
姚丽云在澳门汇丰银行、大丰银行的存款除其中折合为人民币1652万多元是贪污所得外,尚有折合人民币247万多元的外币存款姚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且明显超过姚丽云的合法收入,差额巨大。2003年8月12 日,侦查机关在邓伟雄驾驶的奥迪小轿车尾箱内查获现金人民币89万多元,此款邓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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